首页
关于先为
业务领域
先为团队
资讯中心
先为业绩
先为研究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我站观点。本站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 贺战彬 商标作为消费者区分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的标记,作为企业品牌的基础,已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很多企业或商家本着“市场未动,品牌先行”的经营思路,在产品投入市场就已申请注册商标,并顺利取商标注册证,享有了特定商标的专用权。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企业或商家在对注册商标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规范使用情况,主要表现为对商标进行拆分、组合、变形使用和超核定范围使用等不规范使用的现象,而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将要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呢?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三***律风险: 一、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会使注册商标专用权无法获得充分的民事保护。 商标核准注册后,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款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权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但在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因他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而依法提起的民事诉讼中,法院会对商标注册人或使用人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法院查明商标注册人或使用人在对注册商标使用时,进行拆分、组合、变形或超核定范围的使用,并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法院可能会认定商标注册人是对一个新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而非对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因注册商标未被实际使用,法院即使认定被告构成侵权,在判决被告侵权的基础上,也往往会对原告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确定较低的赔偿额,甚至不予支持。 可见,即使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在实际中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的民事权利也得不到充分的保护,这对注册商标权人来说,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二、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可能被行政主管机关依法撤销。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之规定,因商标注册人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可能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注册商标被撤销。首先,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存在对注册商标进行拆分、组合、变形、超核定范围使用,擅自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等不规范情况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商标局便会撤销其注册商标。其次,如果商标注册人不规范使用商标,注册商标在被他人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后,商标注册人极可能因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与注册商标不符,而被认定未实际使用,***终导致商标被撤销。 不仅如此,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也会以商标注册人三年未使用,已经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进行抗辩,否定其侵权的事实,一旦法院认定注册商标未规范使用构成未实际使用,被告就会以此为依据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导致注册商标受到多重“挑战”,并造成恶性循环。 可见,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较为严重的后果就是商标可能被撤销,商标注册人为注册商标所投入的费用、时间、精力都将付之东流。 三、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可能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注册,是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分别进行注册申请的,这种分类申请模式直接导致同一形态的商标在不同的商品类别中可能存在不同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商标注册人超出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范围而使用注册商标,就可能侵入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即使是在核定使用范围内,如果对注册商标进行拆分、组合或者变形,也可能因实际使用的商标形态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构成侵权。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不仅不利于商标注册人对自有注册商标的品牌培养,还可能因侵权而遭受行政处罚或陷入诉讼纠纷。 由上可见,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对商标注册人或使用人存在很大的风险和隐患,也可能在不经意间“惹出”各种法律纠纷。因此,在此郑重提醒各企业或商家一定要规范使用注册商标,让商标为自己的商业服务,而不要让它成为商业经营的“定时炸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70周年我和我的祖国 ★1949-2019★ 爱我中华 扬我国威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歌唱我们敬爱的祖国,重新走向繁荣富强……让我们唱响嘹亮的歌声表达对祖国的敬佩之情,以此真诚地祝福祖国70岁生日快乐!盛世中国 喜迎华诞 晚上九点四十分,刚刚走进家门,这时才顾得上吃一顿晚饭。这不是某部电影的凄美画面,而是洛阳律协合唱团每位成员在这个九月真实的生活写照。这其中,就有七位来自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们的故事就从他们讲起。九月,先为人在歌声中度过 八月底,洛阳市律师行业组建了***届合唱团,参加“我和我的祖国——洛阳市直机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合唱比赛。先为所的律师们积极响应,七名律师加入合唱团演出。大家平日业务繁忙,不得不抽出晚上的时间进行排练,大多数人只能等到排练结束才顾得上吃上一口晚饭,作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兼律协副秘书长的我所杨新涛主任一边联系老师指导大家排练,一边安排比赛的各种流程,默默无闻的为大家做着幕后工作。 9月14日,经过二十多天的刻苦训练,合唱团终于站在了“我和我的祖国洛阳市直机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合唱比赛的现场,40支参赛队伍高手如云,洛阳律协合唱团***后一个***出场,经过激烈的角逐,洛阳律协合唱团以一首《阳光路上》获得本次合唱比赛的***奖。 九月,先为人在拼搏中度过2019.09 唱比赛刚刚落下帷幕,先为人又站在了“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洛阳市律师协会2019洛河畔杯篮球赛”的赛场上,这也是先为所新组建的篮球队并***次参加律协组织的篮球赛。9月22日、28日、29日,先为代表队经过激烈的四场比赛,以两胜两负的成绩取得了本次比赛的第六名。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每一位队员的刻苦拼搏,虽然留有一些遗憾,但也以一场63分的高分刷新了本次比赛的得分记录。场上,有他们进球得分时的欢呼,场下,有他们雨夜训练时的身影,这是先为人。 九月,先为人在民族自豪感中度过 结束了忙碌的合唱比赛和篮球比赛,九月的***后一天,先为所组织律师们集体 观看电影《我和我的祖国》,以这样的仪式感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表达先为人对祖国的热爱。 从“电动升旗”到***颗原子弹试爆成功,从香港回归到北京奥运,影片展现了新中国从建国之初的一穷二白一步步走向繁荣昌盛,动情之处,许多人都眼眶湿润,被人民的爱国热情和祖国取得的巨大成就所感动。 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迎来70华诞,九月,先为人用这些活动表达着对祖国母亲***美好的生日祝福,表达着对祖国母亲深深的爱,同时,也展现了先为人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浓浓的爱国热情。 祖国母亲,生日快乐!!!1 欢度国庆 扫一扫关注我们
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 任珊珊 【前言】 2020年1月23日《洛阳网-洛阳日报》刊登消息称,洛阳市2019年外贸进出口总值达154.6亿元,其中进口业务总值为21.3亿元。在贸易主体上,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为97.7亿元,继续成为拉动我市外贸增长的主力,从以上数据看来,国际货物贸易在我市的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对于计划开拓国际市场的洛阳企业来说,外贸业务的开展涉及环节众多,在业务谈判并准备签约过程中,采用什么样的付款方式是必须要处理的问题。国际货物贸易中付款方式并不像国内那样简便灵活,交易双方不仅要考虑到来往款项的安全性,而且要考虑到支付结算方面各种规范和惯例的不同。目前国际贸易中关于付款方式主要依靠国际商会编纂的国际惯例进行调整,例如《跟单统一规则》、《托收统一规则》等,其中明确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汇付、托收、信用证和国际保理。对于准备从事国际贸易业务的企业而言,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的主要有托收和信用证付款方式,下面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这两种支付方式及潜在的风险。 一、托收 (一)托收的基本程序 托收是指收款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货款的支付方式。在国际贸易中,托收的基本程序是,由卖方根据开票金额开立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向出口地银行(托收行)提出托收申请,委托托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代理行或往来银行(代收行),代为向买方收取货款。 跟单托收流程图如下图: (二)、托收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托收这种支付方式下,托收行不管单、不管货、不管票据追索,仅具有“代理收款”的责任,因此托收本质上属于商业信用支付方式。此类支付方式对作为买方来说是货到付款,降低了交易风险,但是对于出口商的卖方来说,收取货款仅仅依靠的是买方的信用,例如在进口国该类货物行情下跌的情况下,进口商拒付或者要求减价导致货款收取受阻。考虑到收付款的安全,实践中跨国交易运用此种付款方式的不多,尤其对于刚刚从事外贸业务的企业而言,这种方式要慎用。但若是小宗货物的买卖,且属于长期合作的商业伙伴且信誉良好、知根知底的客户,出于收款便利的目的,仍可以考虑这种方式。 二、信用证 (一)信用证的基本程序 信用证是指银行依开证申请人之请求,开给受益人的一种保证银行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承担付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因为信用证所涉及的主体较多,包括开证申请人(买方)、开证行、通知行(也可作为议付行)、受益人(卖方),其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国际货物的买卖双方明确约定使用信用证此种方式支付货款,否则买方无开立信用证的义务; 第二,开证申请人,即合同的买方,向其所在地的银行(开证行)提出开证申请,并缴纳开证押金或者提供担保,要求银行向卖方开立信用证; 第三,开证行依照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信用证,并将信用证寄交通知行(卖方所在地银行),将信用证通知卖方; 第四,卖方对信用证审核无误后,即发运货物并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全套单据,再依信用证的规定凭单据向指定银行(议付行)结汇; 第五,指定行付款后将汇票和全套单据寄给开证行要求索偿,开证行对单据无误后偿付向受益人付款的指定行; 第六,开证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下面是信用证的流程图如下: (二)信用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信用证是银行以自身的信誉为卖方提供付款的保证,属于银行信用,相对于托收风险较小。但信用证支付方式却存在信用证欺诈的风险。 信用证欺诈主要是基于信用证的无因性使其独立于买卖合同且银行仅对单据承担责任。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买方欺诈,即开立假信用证或“软条款”信用证。“软条款”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中规定一些银行付款的***性条款,使开证申请人控制整笔交易,而受益人处于受制他人的被动地位,常见的如信用证中载有暂不生效条款;“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要在货物清关后才支付”等***性条款。 第二,卖方欺诈,如通常的伪造单据或以假货充真货,如卖方与承运人串通,开立假的货物提单,使货物不存在或者无价值,在议付行提示买方进行付款赎单过程中若不能发现欺诈事实,银行和买方将因此遭受损失。 在发生上述情况下,能补救的措施通常是向法院申请止付令,请求停止付款,但考虑到信用证这种支付方式通常是发生在大额交易业务中,为防范风险,前期的预防就显得越发重要,如订立合同时要做好客户的资信调查,选择资信良好的实力银行进行合作。 律师建议: 实务中选择什么样的支付方式,要与实际情况紧密联系,应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选择,如果贸易双方的信用度较高并且有着长期的合作往来,那么汇付、托收这两种对交易信用要求较高的支付方式是可以采用的***佳选择;如果贸易双方是初次合作或者彼此的信用度相对较低,则可以选择信用证或国际保理的支付方式,这两种支付方式能够很大程度的确保贸易双发的资金和财产安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确保自身的贸易安全,并且能够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网站首页
电话咨询